北京朝陽警方@平安北京朝陽7月31日晚間發布消息:針對網絡舉報的“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系”等有關情況,經警方調查,吳某凡(男,30歲,加拿大籍)因涉嫌強奸罪,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。
隨后,人民日報、中國長安網、中國婦女報等官方微博相繼轉發并評論:
人民日報評吳亦凡被刑拘:外國國籍不是護身符,名氣再大也沒有豁免權,誰觸犯法律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。請記?。喝藲庠礁咴揭獧z點自律,越當紅越要遵紀守法。
中央政法委的《中國長安網》“安哥銳評”:在中國的土地上,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。不枉不縱,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為準繩!
中國婦女報:還是那句話,法治社會不容藏污納垢,沒有哪個圈是法外之地!光環再耀眼,名氣再大,均無特權。在中國的土地上,任何人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!如涉嫌違法犯罪,必究!必懲!
還有貼心的網友公布了吳亦凡八月份的最新行程安排:
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昨晚竟有吳亦凡的女粉深夜到朝陽分局探望訊問吳亦凡的情況:
針對大家關心的吳亦凡刑期、是否會被驅逐出境等問題,也有專家做出了解答:
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律師介紹,強奸罪為重罪,有兩檔法定刑,一般為3-10年有期徒刑;但有強奸婦女、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;強奸婦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二人以上輪奸的等幾種情形之一的,法定刑升格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中央政法委新聞網站官方微博@中國長安網轉發北京朝陽警方上述消息,并發文表示:在中國的土地上,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。不枉不縱,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為準繩!
劉昌松律師介紹,除非是享受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,否則國籍對追究刑責沒有影響。
來源:網絡
轉載:法苑茶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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